赠予直系亲属的个人房地产赠与,以契税方式减让

2020-12-05 11:37   来源: 互联网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继续推进减免税工作,减税效果不断发挥,广大纳税人的成就感和满足感大大提高,但与居民住房密切相关的个人房地产契税却没有相应的减免,居民的准入意识还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


他说:"个人物业赠予直系亲属的主要税项包括增值税、个人入息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及契税。"根据现行的税务规定,除契税外,还有较大的税务优惠或扣减。根据"契税暂行条例",如果个人免费向直系亲属提供住房,设保人只能在两种情况下享受税收优惠:第一,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房屋所有权将发生变化。第二,不动产所有人死亡的,不得对法定继承人通过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取得财产征收契税。但房主在死亡前免费将房屋所有权交给直系亲属,不存在契税优惠或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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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现行的契税规定值得商榷:第一,税务负担的不平衡。设保人基本上可以享受各种免税待遇,但除两种例外情况外,设保人必须缴纳契税。根据税法,契税税率为1%≤3%。对于没有获得现金的设保人来说,在当前房价高企的情况下,这将是一个巨大的负担。第二,税收负担不公平。只有在不动产所有人死亡的情况下,合法继承人才通过合法继承或遗嘱继承取得房地产税,但房地产所有人免费将房屋所有权交给直系亲属,但不存在契税优惠,造成不公平的税收负担。


为了更好地落实减税降费精神,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实惠,建议取消个人房产无偿赠与减免契税仅限于继承的限制,减免范围从配偶扩大到直系亲属个人房地产转让税收政策事关民生,百姓高度关注。也就是说,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受赠人可免征契税。此次修改可以得到两个好处:一是契税在这一环节的降低,符合税收政策的一致性,可以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增强居民获得感。二是只要赠与人意愿表达明确,可以避免不动产权利人死亡后的家庭遗产纠纷,另一方面可以减轻受赠人的税收负担,客观上鼓励受赠人更好地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




责任编辑:无量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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