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保证基金即将到来,数万亿备付金再上“保险”

2020-10-14 10:20   来源: 互联网

继2019年底发布备付金和利息新规后,不到一年时间,《支付行业安全基金管理办法》即将推出。10月13日,央行网站发布消息称,为建立化解和处置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的长效机制,保护客户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促进支付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央行决定设立支付机构产业安全基金,并在此基础上起草了《非银行支付机构产业安全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在分析人士看来,这为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消除了消费者的后顾之忧,也有利于化解支付带来的交叉风险。"。


征求意见稿由五章二十五条组成,包括总则、资金的筹集和管理、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和附则。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是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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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说,在筹资方面,中央银行主要通过实施差异计算比率,规定资金来源主要是清算保证金利息(支付机构将所有客户准备金作为清算保证金),根据基金的比例确定比例,比例根据支付机构的分类和评级结果确定,范围为9.5%≤12%。


同时,征求意见草案规定,基金由专用帐户管理,中央银行可以委托由中央银行所有或主管的非营利性行业自律机构担任基金管理人,基金经理应当选择商业银行设立统一的基金集中管理特别账户,专门用于存款,并真实记录基金的收支情况。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支付机构的资金转移,"协商草案"还规定了上限和特殊情况,据报道,经中央银行批准,当资金规模达到10亿元上限,或支付市场出现重大突发市场风险或不可抗力时,可暂停从支付机构提取结算保证金利息,并将其转入该基金。


此外,在使用基金时,"咨询草稿"草案"规定,当支付机构有重大风险,或当付款许可证被依法吊销、解散或宣布破产时,其资产不能完全弥补客户准备金缺口,该基金可用于偿还客户准备金。在支付过程中,中央银行是基金支付计划的批准者。基金经理参与制定准备金支付计划,签订基金使用合同,办理资金转移,负责准备金的登记、确认和监督,并在使用基金支付准备金后,有权代表基金收回相应的支付机构。


此外,"意见稿"明确指出,使用资金支付客户准备金,单个客户实行5000元的最高支付限额。中央银行可以根据经济发展、支付行业风险状况等因素调整最高支付限额。支付行业资深分析师王鹏波指出,"5000元最高支付限额的设定是非常合理的,也符合第三方支付频率低、频率高的行业特点。


落后的评级机构受影响最大


新京报"记者指出,"征求意见稿"的推出,实际上与央行在2019年底发布的新规定一样,提供资金和利息的规定也是一样的。


此前,新规定规定,中央银行应当统一记账、存款和转移清算存款利息给机构,其中中央银行每季度将清算保证金利息的10%作为非银行支付行业担保基金,从清算保证金专用账户转到非银行支付行业安全基金专项账户,达到非银行支付行业安全基金上限后,不再收取费用。这一非银行支付行业担保基金管理办法由中央银行另行制定。


一些支付行业人士告诉"北京商报",从2019年8月1日开始,他们收到了存款利息,按季度支付,但暂时不扣除10%的行业风险保证金。


一旦行业安全基金的管理措施正式实施,就意味着该机构将拨出准备金总利息的9.5%或12%,根据支付机构的分类和评级结果,确定具体比例如下:A类9.5%,B类10%,C类10.5%,D类11%,E类12%。


SACK研究所高级研究员苏晓瑞认为,此举对评级较低的机构的影响最大,此前,新的准备金支付规定每季度为10%,而评级为"E"的新规定(比例为12%)将在原有基础上扩大计算规模,因此,该组织应以合规为基础,努力提高分级的绩效,以促进自身发展的良性循环。

责任编辑:无量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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